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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学法教师赴西北师范大学培训动员会
发布时间:Jan 14, 2019 3:58:28 PM     作者:胡雪梅    

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确保我校教职工充分享受综合所得新税率、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新政红利,1月7日下午,计财处特邀红塔区税务局副局长王永祥和玉溪仁人税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马琼,到我校科学讲坛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讲培训会。苏丽春副校长,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二次宣传及培训员等近百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由计财处唐胜处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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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区税务局副局长王永祥从政策层面对学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讲解。王副局长谈到:2019年1月1日起,个税纳税人将享受到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项惠民政策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自身利益;老师们既要在这次的税收新政中享受到实惠,也要高度重视信息填报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报相关资料;各项基础信息谁报送,谁负责,因收集、报送资料不及时或信息不完善、不准确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个税扣除或因为信息失实导致的限制贷款、限制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住宿、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出境等风险,均由填报人自行承担。

    苏丽春副校长在宣讲培训会中对如何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项工作作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宣传和培训要落到实处,让所有员工都在国家税收改革中得到实惠;二是希望大家清楚认识到,税收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是个人自己的事,申报内容与个人征信关联,必须对自己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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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仁人税务师事务所马琼老师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了宣讲,围绕教职工关心的常见案例,就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逐项解读,并对申报途径、填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

    会上,王永祥副局长、马琼老师和参会教职工进行互动交流,解答在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会人员积极发言、提问,现场气氛热烈。

    唐胜处长对王永祥副局长、马琼老师走进校园宣讲个人所得税新政表示由衷感谢,同时表态:这次宣讲培训活动对于我校个税专项附件扣除工作来说,是一个好的开始。下一步,将在计财处网站上针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作专题介绍和宣传,通过图文案例的形式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确保大家对各项红利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苏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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